中辦國辦2021年6月印發的《“十四五”全國檔案事業發展規劃》第15條中指出:“扎實做好檔案數字資源備份工作,完善備份機制,實現館(室)藏全部檔案數字資源完整備份,重要電子檔案異地異質備份,積極探索備份新途徑,加強備份工作全過程安全監控,切實保障檔案數字資源安全。”這是繼中辦發[2014]15號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檔案工作的意見》、檔發〔2016〕6 號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檔案安全工作的意見》等重要文件之后再次提到重要(電子)檔案“異質備份”。
國家對“重要(電子)檔案異質備份”這么重視,但檔案界對于什么是“異質備份”卻依然存在不同的理解,有人認為“將電子檔案數據從磁盤刻錄到光盤上”就是異質備份,因為同一份檔案數據存儲在兩種不同的“介質”上了;也有人認為,只有“將檔案數據輸出到縮微膠片或者紙張上”才算異質備份,輸出到光盤、磁盤、固態硬盤這一類存儲介質只能算是制作“數字副本”,不屬于“異質備份”。
那么檔案異質備份的“異質”指的是“不同的存儲介質”嗎?我們今天就來聊聊這個話題。
“異質備份”概念
檔案行業標準定義
首先我們來看一下檔案行業標準中的定義,DA/T 58-2014《電子檔案管理基本術語》中對異質備份進行了如下定義:
這個定義沒有正面回答這個問題,但是在示例中又特指了“紙質或縮微膠片”。
筆者又根據異質備份的英文“heterogeneous backup”查閱了文件和檔案類的相關國際標準,也沒有找到明確的定義,看來檔案“異質備份”這個詞是國內檔案界提出來的,并不是舶來品。但是計算機存儲領域確實存在“heterogeneous backup”這個詞,而且就是指的“不同的存儲介質”。
“異質備份”出處
我們再來追溯一下國內檔案界正式提出“異質備份”的背景和出處。2008年5月12日、2010年4月14日,四川汶川、青海玉樹先后發生大地震,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也給檔案部門造成巨大損失,國家重要檔案資源遭受自然災害的嚴重威脅。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時任國家檔案局局長楊冬權在我國第二個國家防災減災日(2010年5月12日)組織召開了“全國檔案安全體系建設工作會議”并發表重要講話。
講話中正式提出“建立確保檔案安全保密的檔案安全體系”,并指出“要嚴格對電子文件進行安全備份。凡未向電子文件中心移交電子文件的單位,要將本單位所有電子文件在異地備份一套,其中劃入永久保存的,還要轉換成紙質或縮微膠卷,實行異質備份,以確保電子文件安全。”
從上述講話中可以明顯看出,楊局長所說的“異質備份”特指“轉換成紙質或縮微膠卷”。
觀點引用
我們再引用全國檔案信息化專家、原北京市檔案局副局長陶水龍的觀點,他在《檔案數字資源云備份策略的分析與研究》(檔案學通訊,2012(4):12-16.)一文中指出:“所謂‘異質’是指檔案資源存儲信息的形態差異, 即不同信息形態之間的轉換備份, 如電子與紙質之間、電子與縮微之間、紙質與縮微之間互為異質備份,數字資源的存儲介質之間的備份并非異質備份,如磁盤、光盤、磁帶之間的備份”。后來這一觀點被國內學術界廣泛引用,也被國內檔案界廣泛接受。
總結
總結一下,檔案異質備份的“異質”是指檔案資源存儲信息的形態差異,而磁盤、光盤、磁帶等存儲介質之間的備份,是相同形態檔案數字資源的復制,不屬于“異質備份”。至此,關于“檔案異質備份的‘異質’究竟指的是什么”這一問題已經有了明確的答案。
但是有些人還是比較好奇,既然10年前這一問題就已經很明確了,為什么到現在依然會有不同的聲音呢?筆者認為,這主要是“不同的行業領域”造成的。在檔案領域大家已經達成了共識:檔案異質備份就是電子與紙質、電子與縮微、紙質與縮微之間的備份;但如果是計算機存儲領域呢?對于數據的異質備份可能就會有光盤庫的制造商說:數據從磁盤復制到光盤也是異質備份!
所以,檔案異質備份的“異質”指的是“形態差異”而不是“不同的存儲介質”,但是數據異質備份的“異質”理解為“不同的存儲介質”也沒有錯。前者是檔案領域的術語,后者是計算機領域的術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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